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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汕职院学字〔2022〕27号

各二级学院,成人教育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秋季学期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因家庭突遭意外或其他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专科学生(例如因重大疾病致贫等),可在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学生需提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以及相关证明等纸质版材料。

各二级学院及成人教育处要认真落实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于4月14日前报送参加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电子版和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学生处助学中心。经系统认定困难等级后,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助学金。

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学生处助学中心邮箱:xsczxzx@163.com。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发二级学院).xlsx

附件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粤教助函[2017]5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doc

附件4: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220408.xls

附件6: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调整指标解释.doc

学生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