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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扩招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汕职院发[2018]5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扩招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2021年春季学期在校的扩招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家庭经济信息模板-导入模板》(附件4),《申请表》无需到地方乡镇、村委会盖章,但必须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附件2)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所在班级,根据提供材料在《分析表》相应位置打勾。

2.审核

(1)各班级认定小组组织回收申请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分析表》)逐项核对,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5、6,尤其是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职工子女、低收入家庭成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父母一方抚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学生本人残疾、患重大疾病等,要逐项核对,不能遗漏和随意放宽标准。《申请表》填写内容和《分析表》中提交的证明材料核对一致的,由班主任在《分析表》上签名确认。

(2)学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经班级认定小组审核后,报各分教点核查。分教点负责审核汇总各班级认定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和模板,报学校学生处助学中心审核。

(3)助学中心汇总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要求将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模板录入《广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困难等级。

3.公示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系统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建档

各分教点要通过这次认定工作,系统建立起本分教点的贫困生档案,进一步掌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方式的重要依据。各分教点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告知、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数据处理、公示、建档、上报等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2.各分教点需报送以下材料:

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3(加盖分教点公章);

电子版:附件3、附件4。

3.2020年秋季学期已认定的学生无需再交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

为更好地落实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以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为基础适当调整(如休学、退学、新增困难认定等),请各分教点核对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表,主要核对学生个人信息。已享受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若在2021年春季学期已休学或退学,各分教点要在发放表中备注该生已休学或退学,并提供教务处开出的学生休学或退学证明复印件,并将更新的名单表电子版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校学生处助学中心,无更新则不用上交。

新增困难认定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材料上交时间等困难认定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

三、报送2021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人数及材料

(一)报送范围

2021年春季学期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在校的扩招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请各分教点全面排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实学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身份,收集、核实学生上交材料,材料核实无误后交至学校学生处助学中心。

3.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全省统一认定后,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学生申请,确保应助尽助。

4.2020年秋季学期已上交材料的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不用再上交。

以上材料请于3月16日报送至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2楼214。

电子版发至邮箱:xsczxzx@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660-3823963

学生处

2021年3月8日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xlsx

附件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调整指标解释.doc

附件5:粤教助函[2017]5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doc

附件7: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9: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表.xls

附件4: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xls

附件8: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导入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