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全体同学:
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我院探索设立《辅导员助理》机制,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3名辅导员助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拟安排在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社科系、信息工程系),协助系辅导员从事具体的学生事务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助理公开招聘条件
(一)三年制大专二年级或五年制第三、四年级学生;
(二)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公文书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四)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正义感、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学生党员、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优先录用;
二、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1、会议(活动)通知和记录;
2、学生考勤统计;
3、就业信息的梳理工作;
4、资助材料的追缴、初审等。
5、除学生思想工作外的其他学生事务工作。
三、辅导员助理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16:00。
(二)学生填写《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并发送到873951212@qq.com邮箱(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生处钟献平老师审查后,原件自己领回)。
(三)由学生处牵头成立招聘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招聘面试、录用等工作。
1、招聘小组由学生处牵头负责,招聘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各系。
2、招聘辅导员助理程序:学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颁发聘书。
四、辅导员助理工资待遇
经系考评合格以上者,发放生活补贴500元/人月(一学期按五个月核发,工资在资助经费中支付);考核优秀者,优先“推优评优”。
附件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附件2:《辅导员助理考评表》
学生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