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等3项制度的通知》(汕职院发〔2022〕108号),经学生自主申请,各学院评选、公示、推荐,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1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375名,现将候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0月7日至10月12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反映,逾期不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联系人:闵老师,科学楼214,3823963,xsczxzx@126.com。
附件: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名单
2.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名单
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