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4〕1号)文件要求,经老师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学生处复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选出海洋学院卓子梅为我校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发邮件或递交书面材料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电话、邮件和信件。
联系人:闵老师 0660-3823963
邮箱:xsczxzx@126.com
学生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