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资助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汕职院发〔2024〕73号),经学生自主申请、各学院评选、公示、推荐,学校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教师教育学院235学前教育1班余佳华、艺术学院235美术教育班蔡可可为我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9月29日至10月11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学生处反映,逾期不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联系电话:0660-3823963
电子邮箱:xsczxzx@126.com
办公地址:科学楼214助学中心
学生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