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要求,经各系同学自愿申请,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处核准上报,省教育厅最终认定,我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已确定,共认定困难学生1366人,其中特别困难784人,比较困难157人,一般困难425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398393
学生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