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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典型单位和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提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现就做好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具体项目、条件和要求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

典型案例集中在高校近五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内容不限。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单位需撰写并报送3000字以内的上报材料。展现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也可图文并茂。主题鲜明,内容应有重点的突出某一个方面,应是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工作年度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个人需填写《“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4),其中含个人事迹材料。典型经验材料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具备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2.材料撰写要求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个人需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见附件5)。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各类材料上报数量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数

我校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每个二级学院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进行参评。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数

我校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2名。每个二级学院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1名进行参评。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上报数

我校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2名。每个二级学院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进行参评。

三、推荐报送程序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提交对应项目的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学院典型材料后,分别填写好《汇总表》及《推荐表》(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6日前,将材料、《汇总表》及《推荐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学生处助学中心邮箱:xsczxzx@163.com。

附件2“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3“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4“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5“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docx

附件6“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docx

学生处

2022年5月18日